荷兰法院再度驳回荷兰巴勒斯坦裔公民诉以色列国防部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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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海牙12月8日电 荷兰司法机构7日再度驳回一名荷兰巴勒斯坦裔公民提起的诉讼请求,裁决不会以战争罪起诉以色列现任国防部长甘茨和以色列前空军司令埃舍尔。

荷兰海牙上诉法院当日发布判决书,裁决荷兰法律“普遍管辖原则”不适用于民事案件,不能援引“普遍管辖原则”对甘茨和埃舍尔提起民事诉讼,据此驳回案件。

2017年,一名荷兰巴勒斯坦裔公民发起诉讼,指控2014年7月巴以冲突期间,以军对加沙地带的空袭致使自己母亲、兄弟、嫂子、侄子等6名亲人遇难,甘茨和埃舍尔涉嫌违反国际人道法,根据荷兰法律“普遍管辖原则”,应以战争罪被诉。

2020年1月,海牙地方法院首度驳回此案,理由同为荷兰法律“普遍管辖原则”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其后案件诉至上一级的海牙上诉法院,直至7日法院作出裁决。

2014年巴以冲突期间,甘茨时任以色列国防军总参谋长。7日晚些时候,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和以军的行为符合国际法,“现在乐见他人持相同看法”;另一边,涉案荷兰巴勒斯坦裔公民的代理律师对媒体承认,如果继续上诉,“荷兰最高法院追诉以色列军方的希望渺茫”。

“普遍管辖原则”获荷兰、比利时等国法律承认,规定即使犯罪行为不在本国发生,嫌犯并非本国公民,也可对战争罪、反人类罪等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罪行行使“普遍管辖权”;为防别国反弹,亦附加限制条款,如“普遍管辖原则”不适用于民事案件,不得对在任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进行追诉等。

目前围绕2014年巴以冲突,总部设在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业已启动调查。根据今年3月发布的声明,调查将主要关注巴以双方犯罪行为的受害者,聚焦最“声名狼藉”的犯罪嫌疑人或对犯罪行为负有最大责任的嫌疑人,力争履行国际社会赋予的责任,防止犯罪行为重演。(完) 【编辑:孔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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