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海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李海涛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推进、企业并购、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美孚1号车养护五周年:范志毅担任品牌体验官,臻选体系焕新升级
山东省政协围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高水平推进新型城镇化”协商议政
(台青话融合)“台农二代”在大陆做农场主:让生态农场转型欧式休闲农庄
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各地认真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华夏经纬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